在中国,陆龟的养殖历史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但真正开始受到法律和政策的关注,则是近几十年的事情。据一些记载,早在明清时期,陆龟就已经被作为宠物或药用动物在民间饲养。那时候,人们对陆龟的种类并没有太多区分,只要是能找到的陆龟,都会被养在家中或庭院里。

到了20世纪初,随着西方科学知识的传入,人们对动物分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陆龟的种类逐渐被细分,一些稀有的品种开始受到关注。由于当时国内外的法律体系并不完善,陆龟的养殖和交易并没有受到严格的监管。直到20世纪80年代,随着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出台,陆龟的养殖才开始逐渐规范化。
1988年,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其中明确规定了一些濒危物种的保护措施。陆龟作为一类重要的野生动物,自然也被纳入了保护范围。根据这部法律的规定,只有那些不属于濒危物种的陆龟才允许私人养殖。有人提到,当时政府还专门发布了一份名单,列出了允许养殖的陆龟种类。这份名单上主要包括了一些常见的、非濒危的品种,如红耳龟、黄喉拟水龟等。
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又有了新的变化。进入21世纪后,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提高,政府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也进一步加强。2003年左右,国家林业局发布了一份新的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哪些陆龟可以合法养殖。据一些记载显示,这份文件中提到的允许养殖的陆龟种类比之前有所减少,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那些濒危或受威胁的品种。
尽管如此,民间对陆龟的需求依然存在。一些人为了满足这种需求,开始通过各种渠道获取那些不在允许名单上的陆龟品种。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非法交易的出现。有人提到,政府为了遏制这种现象,加大了对非法交易的打击力度。与此同时,一些合法的养殖场也开始出现,专门从事那些允许养殖的陆龟品种的经营活动。
中国对陆龟的养殖管理经历了一个从无序到有序的过程。从早期的随意饲养到后来的法律规范再到如今的严格监管可以看出国家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所做的努力与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