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这个名字在中国历史上几乎无人不晓。他以“精忠报国”的精神和卓越的军事才能,成为了南宋抗金战争中的标志性人物。但关于他的官职,尤其是他究竟是几品官员,却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岳飞的官职变迁,实际上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他最初是从军校尉开始,逐步升迁。据一些记载,他在靖康年间(1126-1127年)就已经担任了低级军官的职务。随着他在战场上的表现越来越突出,官职也随之提升。到了建炎年间(1127-1130年),他已经升任为统制官,这是一个相对较高的军职。
在建炎四年(1130年),岳飞在黄天荡之战中大败金军,声名鹊起。此后不久,他被任命为镇抚使,这是一个地方军事长官的职位。虽然镇抚使的品级并不算特别高,但在这个时期,岳飞已经拥有了相当的实权和影响力。
到了绍兴年间(1131-1162年),岳飞的官职进一步提升。绍兴五年(1135年),他被任命为荆湖南北路宣抚使兼营田大使。宣抚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通常由朝廷信任的大臣担任,负责地方军事、行政等多方面的事务。有人提到,岳飞在这个职位上表现得非常出色,进一步巩固了他在朝廷中的地位。
绍兴十年(1140年)前后,岳飞的官职达到了顶峰。他被任命为枢密副使兼都督诸路军马事。枢密副使是宋朝最高军事机构的副长官之一,相当于今天的国防部副部长级别。而都督诸路军马事则意味着他统领全国的军队事务。这两个职位的同时担任,足以说明当时岳飞在朝廷中的重要性。
好景不长。绍兴十一年(1141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农历)夜半时分或次日凌晨时分左右——具体时间已不可考——秦桧等人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逮捕并处死在风波亭上或附近某处或某个角落里或某个小房间内——具体地点也已不可考——总之是在一个非常隐秘的地方秘密处决了他和他的儿子岳云以及部将张宪等人……这些细节或许有些模糊不清了……但无论如何……岳飞的死无疑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大悲剧……而他的官职变迁也成为了后人研究他生平的一个重要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