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科举制度,自顺治年间确立,至光绪末年废除,历时两百余年。在这漫长的岁月里,科举不仅是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也是无数读书人梦寐以求的晋身之阶。科举制度并非一帆风顺,其间也发生了不少引人注目的案件,其中最为著名的便是“清朝科举三大案”。

第一案是“顺治丁酉科场案”。据一些记载,顺治十四年(1657年)的丁酉科乡试中,江南地区爆发了一场轰动一时的舞弊案。当时的主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人被指控受贿舞弊,泄露考题。事情败露后,顺治帝震怒,下令严查。最终,李振邺等主考官被处死,牵连的考生也被革除功名。此案不仅打击了科举舞弊的风气,也使得朝廷对科举考试的监管更加严格。
第二案是“康熙戊午科场案”。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的戊午科会试中,又发生了舞弊事件。这次的主角是副考官赵晋和考生吴泌等人。据传赵晋收受贿赂,泄露考题给吴泌等考生。事情曝光后,康熙帝再次下令彻查。赵晋被处死,吴泌等考生也被革除功名。此案与丁酉科场案相似,都反映了当时科举考试中的腐败现象。
第三案则是“咸丰辛酉科场案”。咸丰十一年(1861年)的辛酉科会试中,又出现了舞弊事件。这次的主考官柏葰被指控受贿舞弊,泄露考题给考生罗鸿绎等人。事情败露后,咸丰帝下令严查。柏葰被处死,罗鸿绎等考生也被革除功名。此案与前两案相比,规模较小,但同样反映了科举考试中的腐败问题。
这三起案件虽然发生在不同的年代,但都揭示了清朝科举制度中的腐败现象。据一些记载,当时的官员和考生为了获取功名和利益,不惜铤而走险进行舞弊活动;而朝廷为了维护科举制度的公正性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也采取了严厉的措施进行打击和整顿;然而这些措施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科举制度中的腐败问题反而使得一些人更加变本加厉地进行舞弊活动;后来有人提到这些案件时常常感叹道:“自古以来就没有不透风的墙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