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后的不平等条约

山雨欲来

南京条约:开篇的“惊喜”

哎呀,说到《南京条约》,这可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道“开胃菜”。1842年,清政府和英国签了这份条约,结果呢,就像你去餐厅点了个套餐,服务员上来就给你端了盘苦瓜——苦啊!条约里头,香港被割让给了英国,五口通商,关税还得听人家的。这哪是条约啊,简直就是“霸王条款”!不过话说回来,这还只是个开始,后面还有更多的“惊喜”等着咱们呢。

南京条约后的不平等条约

天津条约:又是一份“大礼包”

《南京条约》签完没多久,1858年又来了个《天津条约》。这次可不是英国一家独大了,法国、美国、俄国都来凑热闹。这回的“大礼包”可比上次丰富多了:十一个通商口岸开放,外国公使可以进驻北京,传教士可以自由传教。哎呀,这感觉就像你刚买了一台电视,结果发现还得买个遥控器、音响、支架……全套配齐!最搞笑的是,清政府还得赔款给人家——这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吗?

北京条约:最后的“压轴大戏”

到了1860年,《北京条约》登场了。这回可真是“压轴大戏”啊!除了继续扩大通商口岸和赔款外,还把九龙半岛南端割让给了英国。这下好了,香港和九龙都成了英国的地盘。俄国也不甘示弱,趁机从中国东北割走了大片土地。这感觉就像你去商场买东西,结果发现不仅买了衣服鞋子,连家里的沙发都被搬走了!清政府这时候已经彻底没了脾气,只能任人宰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