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翻阅那些泛黄的档案和口述资料时,我时常会想起人民公社时期农民的生活。那是一个特殊的年代,农民们的生活被集体化、公社化的浪潮所裹挟,既有共同劳动的团结,也有个体生活的压抑。

据一些记载,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之初,农民们对集体生活充满了期待。公社的口号是“一大二公”,意思是规模大、公有化程度高。土地、牲畜、农具都被集中起来,统一分配和使用。农民们不再拥有自己的土地,而是变成了公社的“社员”。每天清晨,大家聚集在村口的打谷场上,听队长分配当天的劳动任务。妇女们负责割麦子、挑水,男人们则去修渠、挖土。劳动强度很大,但大家都觉得这是为了集体的利益,心里有股劲儿。
随着时间的推移,生活并没有像最初想象的那样美好。1959年到1961年间的三年困难时期尤为艰难。粮食产量下降,公社的食堂里常常只有稀粥和野菜。据后来有人提到,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饿死人的情况。农民们开始怀念过去自家种地时的日子,虽然辛苦,但至少能吃饱饭。集体化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干活的人多,但效率不高;分配不均导致一些人吃得多,另一些人却吃不饱。
尽管如此,公社制度并没有立即瓦解。到了60年代中期,情况有所好转。公社开始实行“工分制”——根据每个人的劳动量和质量来计算工分,年底再按工分分配粮食和其他物资。这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有些地方还组织了副业生产队,比如养猪、养鸡、编筐等,增加了收入来源。这些副业往往规模很小,只能勉强补贴家用。
在那个年代里,农民的生活是单调而艰苦的。除了种地和修水利工程外,几乎没有其他娱乐活动。村里偶尔会放一场露天电影或组织一次文艺演出,大家都会兴高采烈地去看热闹。孩子们则喜欢在田间地头捉蚂蚱、摘野果子玩儿。尽管物质匮乏,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却很紧密——邻里之间互相帮忙照看孩子、借点油盐酱醋是常有的事儿;谁家要是办喜事或丧事了也都会全村出动帮忙张罗。
到了70年代末期至80年代初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情况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土地重新分到各家各户手里去了!这一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他们可以自主安排种植计划并享有收获果实;同时也能通过多种经营增加收入来源……总之那段岁月虽然已经远去但它留下的印记却深深镌刻在了中国农村发展的历程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