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大清者虽远必赔》

清末那段历史,总让人觉得有些荒诞。尤其是那些关于“赔款”的记载,仿佛成了一个时代的标签。“犯大清者虽远必赔”,这句话听起来像是个笑话,但在当时,却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
最早的赔款,大概是鸦片战争后的《南京条约》。那会儿英国人开着军舰来了,炮轰了广州、厦门、定海、镇江等地。清政府被打得措手不及,不得不签了条约,赔了2100万两白银。据一些记载,当时朝中大臣们对此事的态度颇为复杂,有人觉得这是奇耻大辱,也有人觉得赔点钱换来和平也未尝不可。后来的事情证明,这只是一个开始。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北京条约》又让清政府赔了英法两国800万两白银。这次战争的起因是英法使团想进京面见皇帝,结果被拦在了天津。双方谈不拢,战火又起。这次赔款数额不算太大,但事情的性质却让人感到不安——似乎只要外国人一发怒,清政府就得掏钱平事。
到了甲午战争后,《马关条约》的赔款数额直接飙升到了2亿两白银。这场战争的失败让很多人感到震惊,毕竟当时清朝的海陆军装备并不算差。但结果却是惨败,日本人不仅占了台湾和澎湖列岛,还逼着清朝签下了这个巨额赔款的条约。据说当时朝中有人提议用海关税收来抵债,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庚子年间的那场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侵华事件更是让清朝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辛丑条约》要求清政府赔偿各国4.5亿两白银,分39年还清,年息4厘。这笔钱被称为“庚子赔款”,数额之大让人咋舌。有人提到,这笔钱几乎把清朝的家底都掏空了。
这些赔款事件的背后,其实有很多复杂的因素在起作用。比如当时的国际形势、列强的野心、清朝内部的腐败等等。最让人感到无奈的是,每次遇到问题时,清政府似乎总是选择用钱来解决问题——哪怕对方只是个小小的邻国或者远在天边的国家。
有人开玩笑说:“犯大清者虽远必赔”这句话其实是清朝自己给自己贴的标签——只要你敢来打我一下试试?我立马给你送钱去!虽然这话听起来有点夸张和不严肃(甚至有点像段子)但它确实反映了那个时代的一种无奈和荒诞感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