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老百姓的一日三餐并非像今天这样普遍。据一些记载,尤其是在农业社会早期,普通百姓大多只吃两餐。早上的一餐叫做“朝食”,通常在日出之后不久进行;下午的一餐叫做“餔食”,大约在日落前。这种习惯一直延续到唐代,甚至宋代初期。

到了宋代,随着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和商业的繁荣,城市居民的生活节奏加快,一日三餐逐渐成为常态。尤其是在大城市如开封、杭州等地,市民们开始习惯于一日三餐。早餐通常是简单的粥、馒头或者面条,午餐和晚餐则可能稍微丰富一些,包括米饭、蔬菜和少量的肉类。肉类在当时仍然是奢侈品,普通百姓家中并不常见。
明清时期,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农业技术的进步,粮食产量大幅增加,老百姓的饮食结构也有所变化。据一些地方志记载,北方地区的农民多以面食为主,如馒头、面条、烙饼等;而南方则以米饭为主食。蔬菜和豆制品是日常饮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冬季蔬菜稀缺的时候。肉类虽然依旧不常见,但逢年过节或者农忙时节,家中可能会杀鸡宰猪来庆祝或补充体力。
到了近代,尤其是20世纪初的民国时期,随着西方文化的传入和工业化的初步发展,城市居民的饮食习惯发生了更大的变化。西式面包、牛奶逐渐进入普通人的餐桌。然而在农村地区,尤其是偏远山区的老百姓依然保持着传统的饮食习惯:以粗粮为主食,辅以自家种植的蔬菜和偶尔捕获的鱼类或猎物。
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内(如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种种原因(如粮食短缺)老百姓的饮食水平曾一度下降甚至出现饥荒的情况。但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开始追求更加多样化和营养均衡的饮食结构:从单纯的填饱肚子转变为注重口感与健康并重的生活方式——早餐可能是豆浆油条或者牛奶面包;午餐和晚餐则可能包括米饭、肉类、鱼类以及各种蔬菜水果等丰富多样的食材组合










